福清农民林先生因贪图高利息,将自己大半生辛苦攒下的20万元钱借给方先生。方先生因经营不善到期还不了钱,林先生又急需用钱。13日,在福清市法院的调解下,林先生接受了对方的“打折”还款方案。 林先生现年52岁,是福清三山镇的农民。去年9月,经朋友介绍,方先生找到林先生,称其想借20万元办公司,并允诺半年内归还,利息按照每月3%计算。林先生见利息颇丰又有朋友介绍,便借给方先生20万元。 方先生筹到钱后设立了一个商品批发公司。但由于经营不善等因素,公司陷入了困境。 今年3月,林先生按照约定向方先生催讨借款,但方先生表示公司亏损严重,资金周转困难,无力偿还。林先生在百般无奈之下,将方先生告上法庭。 方先生对借款一事予以承认,但表示目前实在没有能力偿还。林先生因急需用钱,遂表示若方先生能立刻还款,宁愿对方少还一些。 在福清市法院的多番调解下,13日,方先生借了17万元钱还给林先生,了结了双方的债权债务纠纷。
(福州晚报记者 陈鸿星 融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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